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4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自带药品: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医疗机构药学部供应的药品。 二、医院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一般病情,医院内无备药可供,医师应将药品名称、疗程、数量报该科主任同意,提交申请到药学部后,由药品采购科安排采购,医师仅在某些特别情况下病情急需、医院内无备药可供,经药学部门积极组织仍然无法供应,患者又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经过审批,才可根据药品说明书或诊疗法律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给护士执行,患者使用。。 三、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临床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 1),在科主任审批同意后并由医务科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 四、若需要病房护士保管的“自备药品”,则应在“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品名、生产厂家、规格、剂型、数量、批号、效期等。 五、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和医嘱进行查对品名、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效期及配伍禁忌等、 六、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保管和给患者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楚、过期、变质的“自备药品”。 七、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未与患者签订使用自备药品责任的任何“自备药品”。 八、未与患者签订“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自备药品知情同意书”填写不完整,出现使用自备药品纠纷,影响举证导致赔偿的,根据医院相关制度处罚当事科室及个人。 九、住院患者的“自带药品同意书”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门诊患者的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由门诊护士统一集中保管。附表一:医院自带药品申请表患者姓名性别科名病历号附件二: 自带药品知情同意书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住址: 联系电话: 住址 联系电话 诊断 使用自带药品理由 自带药品名称、规格、厂家、数量 药品来源 处方(医嘱)医生意见: 处方(医嘱)医生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科主任意见: 科主任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医务科意见: 医务科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