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村级债务监管通知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仔细贯彻上级《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制止发生新的村级债务,逐步化解以前形成的村级债务,促进农村经济健康进展和社会稳定,现就加强村级债务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村级债务管理坚决制止新增债务的重要性 近年来,根据上级要求,我乡积极化解村级债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了巩固这一成果,各村民委会要充分认识制止村级生产新债的重要性、紧迫性,从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筹城乡进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现广阔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仔细履行职责,实行措施、法律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坚持制止发生新的村级债务
二、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强化村级债务管理 1、债权债务应做到双方帐款相符,禁止单边记帐,应当及时清理,收回债权,在尽能力归还债务的同时,应当实行措施盘活不良资产并防止不良资产增加
2、根据“谁办事,谁拿钱”和量力而行的原则除中央有规定外,原则上不得要求村组织安排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项目配套资金,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货款为企业提供担保和用于村级开支,严禁借高利货举债弥补经费不足,坚决制止村委会产生新债务
确因重大事项需举债的,要严格债务报批税序,由村委会说明原因,制订合理的还债计划和明确还债责任人,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委代表会议通过,报乡镇长签审后,才可列入村级财务核算
3、村级集体债权应指定专人催收结算,各种特色项目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按合同规定兑现
对历年形成的应由农民负担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村级提留、乡统筹尾欠,要严格根据税法政策建立往来登记簿,不得随意清欠
三、村级不良债务的消化,目前情况下,可实行如下措施逐步解决: 1、村委会根据特定情况,依法对欠款与债权人挂钩实行相互抵帐,多还少补
2、各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根据银行同行期利率,兼顾债权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