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卫工作条例1
1 为了维护医院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医院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XX 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2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院各部门(科室)
3 各部门(科室)根据实施办法,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原则,仔细执行医院各项治安保卫制度及具体措施
4 各部门(科室)负责人是该部门(科室)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办法的贯彻、执行和实施,并对该部门(科室)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部门(科室)治安保卫工作2
1 部门(科室)治安保卫工作主要任务:2
1 贯彻执行有关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医院安全保卫制度;2
2 积极参加法制教育、敌情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动员和依靠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2
3 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措施;2
4 协助公安机关、医院保卫科调查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2
5 维护部门(科室)内部治安秩序;2
6 加强对部门(科室)内部进修、实习人员及临时工的治安安全管理;2
7 加强对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的教育;2
8 参加医院组织的治安保卫活动;2
9 落实医院及保卫科交办的治安保卫工作
2 部门(科室)应根据治安保卫制度规定,结合部门(科室)实际,实行必要的治安防范措施
3 医院确定的治安保卫重点部门有:药库、财务科、计算机房、锅炉房、氧气房、食堂、档案室、配电房、危险品仓库等,治安保卫重点部门要制定相应治安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常常进行安全自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治安保卫重点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