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中心清产核资审计工作方案(此 word 文档下载后可自行修改编辑)清产核资审计总体实施方案为了确保优质、高效和按期完成北京中房兴润商贸 中心的清产核资工作和清产核资结果审计工作,协调 各部门、各参加机构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根据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充分调查讨论、论证和分 析基础上,对企业提供的清产核资资料和清查出的损 失及挂账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清产核资专 项财务审计报告和经济鉴证证明,特拟订清产核资审 计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第一部分基本情况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中房兴润商贸中心改 制的批复函,为推动国企债务整合重组与制度创新, 现处于改建初期。第二部分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及依据一、审计目的为摸清家底,真实反映本次涉改范围内的资产价 值,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 清产核资办法》、及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印发的 《北京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在清产核资审 计基准日,对涉改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账务清理、资产 清查、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并发表审计意见。同时,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二、审计范围(一)清产核资审计的范围审计范围为纳入本次清产核资范围是北京中房兴 润商贸中心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二)清产核资审计的资料范围(1)截止清产基准日清产核资报表、重大清产核 资事项说明;(2)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3)与资产购置、处置、损失处理的会议纪要或 相关决议文件,重大经济业务的相关合同;(4)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 凭证及财务资料等;(5)银行对账单、未达账项调节表、期末资产盘 点表等;(6)资产管理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7)与本次清产核资相关的询证函、盘点表;(8)清产核资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三、审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4)《企业会计准则》;(5)《企业财务通则》;(6)《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7)《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8)《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9 ) 《 关 于 印 发 清 产 核 资 工 作 问 题 解 答 ( 一 ) 的 通 知》;(10)《关于印发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二)的 通知》;(11)《关于印发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三)的 通知》;(12)《关于印发企业清产核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