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实施方案3.3.1 服务范围与依据1、服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保服务管理条例》和相关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所界定的区域(禁 区、监视区、防护区)及要求,为企业提供门卫、守护、巡逻、技术防范、安防监控中心值 班、消防巡查、消防灭火工作、应急突发事件处理、安全咨询等安全保卫服务,保护企业人 身、财产和信息等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主要范围:(坝)区(上水库、下水库出入)、办公区、生活区及安全重点部位的治 安守护、巡逻(包括白天和夜间)、技术防范、消防培训;上下库库区水域巡视;安防监控 中心值班;南昌办公大楼值守巡逻;公司区域交通指挥值班执勤工作;电站周边防火巡检; 电站消防器材日常巡检;消防出警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及公司安排的有关安全保卫、消防 的临时性工作。2、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修正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564 号令《单位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21 条《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GA/T594-2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 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 129 号《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 112 号《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西洪屏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安全保卫管理执行手册》《江西洪屏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动火工作管理执行手册》3.3.2 服务目标1、质量目标(1) 服务人员上岗率达 1% ;(2) 服务区域责任分工到人,明确职责,新员工到岗培训合格率 1% ;;(3) 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细心;(4) 不发生精神松懈、行为散漫、无精打采、消极怠工、推诿扯皮;(5) 不执行工作指令的行为或者工作状态;(6) 服务所在部门负责人满意度 95%以上;(7)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率达 90%以上。2、安全目标(1) 不发生人身未遂及以上事故;(2)不发生因现场安保管理服务人员巡查、处置不到位而引起的失窃、破坏电力设施 等群体性事件;(3) 不发生有现场消防管理服务人员责任的火灾事故,以及因现场消防管理服务人员巡查、处置不到位而引起的火灾事故扩大;(4)不发生八级及以上的人身、设备、信息系统事件;(5)不发生因未执行采购人定期工作或巡视不到位发生的影响企业正常运作的事件;(6)不发生现场安保、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