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枫林湾四期 19#、20#住宅楼及地下车库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审批: 审核: 编制: 施工单位:银川聚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 月 日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方案为仔细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扬尘管控工作要求有效遏制施工企业在大气污染治理扬尘管控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影响,落实《银川市 2025 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和将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控制有关事项,我施工场地将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范围由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实施的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二、治理内容 在建工程的现场围挡和大门、现场道路和出入口、洗车设施、工程主体施工管理、施工机具管理、物料堆放、垃圾运送和堆放、施工废水排放等方面,提升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三、治理依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5〕232 号)、《银川市 2025 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等
四、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枫林湾四期 19#、20#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建设单位:银川建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讨论院 监理单位:宁夏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地点: 湖畔路与宁安大街交汇处场地特点:宁安大街以西,纬十路以南,交通较为便利,四周均为城市道路,对做好防尘工作要求较高
五、治理标准(一)现场围挡和大门 1、施工现场必须封闭施工,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施工场地,市区重点工程,要采纳垛式构造围墙,墙面设置公益文化宣传,围挡高度不得低于 2
5 米,市区次要道路两侧及工期在半年内竣工的建筑施工场地,可采纳垛式彩钢板围挡,围挡外侧敷设与工程相关的安全文明宣传图案,严禁使用密目网或彩钢板简单围挡
对围挡落尘应当定期清洗,保证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洁净
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金属大门,宽度不小于 8 米,门头高度不低于 4
5 米,门扇高度要与围挡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