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除流程根据省住建厅相关规定,明确强制拆除流程如下:1. 限期拆除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拒不拆除的,对当事人进行催告并同时公告;2. 公告后半年内,当事人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大队制作行政强制事项审批表,大队法制机构进行审核,大队领导进行审批;3. 大队领导审批后,大队向区城管执法局请示,请区城管执法局请示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4. 区政府批复后,区城管执法局将区政府批复转大队存档;5. 待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送达生效后,按区政府批复组织强制拆除。强制拆除相关文书1.催告书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催告书连城执强催字〔〕号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 址:本机关对你(单位)违法行为,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了 XX 行政决定(文号),并于 年 月 日送达。因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 XX 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催告如下:1. 你(单位)履行本机关 XX 行政决定(文号)决定的义务的期限为 年 月 日前。2. 履行义务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按行政决定的内容拟定;若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你(单位)逾期,无合法理由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你(单位)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 (行政机关或者具体部门)(地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特此告知。(行政机关印章)2. 公告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 告经查明,(当事人 : 单位名称或公民姓名) 位于 ( XX 地点) 进行的(违法行为后果,如建筑物或者构造物、设施及规模),违反了(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第 条第 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对(当事人:单位名称或公民姓名)依法作出并送达了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责令你(单位)年 月 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仍不自行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特此公告。(行政机关印章)3. 行政强制相关事项审批表行政强制相关事项审批表连城执强审字[]第 号案由当事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负责人姓名职务地址电话公民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报批事项办案人员解决意见及依据签字:年 月 日法制机构审核意见签字:年 月 日审批意见签字:年月 日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