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 根据《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施工 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第三条 确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目标,进行目标分解,实行目标管理,确保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目标的实现。第四条 创建省文明施工场地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开工时列入计 划,及时向当地安监站申报,接受安监站的监督考核。第五条 项目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 度,制定本项目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并组织落 实。主要内容包括:(一)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二)治安防范措施或治安保卫制度。(三)消防工作安全 措施。(四)保健急救措施。(五)防粉尘,防噪声及防扰 民措施。(六)宿舍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 措施。(七)门卫制度、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第六条 公司项目部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还要检查文明施 工和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常常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检查, 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和良好的环境保护状态。第七条 施工现场人员应佩戴工作卡,特别作业人员及安全管 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食堂应明示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持 健康证。第八条 坚持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 工和环境保护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中出现 的问题。第九条 施工现场围栏作业:(一)、在市区主要路段施工的工 地,应连续设置不低于 2、5 米的围挡、在般路段施工的工 地,应连续设置不低于 1.8 米的围挡,围挡坚固美观。(二)、 临街围挡正中书写企业名称或宣传标语。(三)、施工现场 出入按规定设置标准的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门柱 书写宜传标语。(四)、在大门处设置五牌二图。工程概况 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计时 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适当位置设 置宜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标语等。(五)、现场门 设警卫室,警卫人员佩戴警卫标志。第十条 施工现场管理。(一)、施工现场应做到,道路畅通, 排水完善,无浮土,防扬尘,不积水。对主要道路、加工 厂所、机械基础进行硬化。(二)、建筑物主体施工,采纳 密目网式安全网封闭。(三)、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 按施工平面图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