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 根据《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施工 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第三条 确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目标,进行目标分解,实行目标管理,确保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创建省文明施工场地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开工时列入计 划,及时向当地安监站申报,接受安监站的监督考核
第五条 项目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 度,制定本项目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并组织落 实
主要内容包括:(一)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二)治安防范措施或治安保卫制度
(三)消防工作安全 措施
(四)保健急救措施
(五)防粉尘,防噪声及防扰 民措施
(六)宿舍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 措施
(七)门卫制度、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
第六条 公司项目部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还要检查文明施 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坚持常常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检查, 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和良好的环境保护状态
第七条 施工现场人员应佩戴工作卡,特别作业人员及安全管 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食堂应明示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持 健康证
第八条 坚持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 工和环境保护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中出现 的问题
第九条 施工现场围栏作业:(一)、在市区主要路段施工的工 地,应连续设置不低于 2、5 米的围挡、在般路段施工的工 地,应连续设置不低于 1
8 米的围挡,围挡坚固美观
(二)、 临街围挡正中书写企业名称或宣传标语
(三)、施工现场 出入按规定设置标准的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门柱 书写宜传标语
(四)、在大门处设置五牌二图
工程概况 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计时 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