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质量管理奖评审通则(4
25)淄博市市长质量奖质量管理奖评审通则1 总则1
1 根据《淄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通则
2 淄博市市长质量奖质量管理奖(以下简称“市质量管理奖”)以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作为具体评审标准
3 市质量管理奖授予质量管理绩效显著,产品质量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在国内同行业处于先进地位,对淄博市经济社会进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4 市质量管理奖的评审范围为淄博市内的各类企业
鼓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先进、符合产业进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企业及新兴产业领域中的龙头企业申报市质量管理奖
5 市质量管理奖每两年评选一届,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报
6 市质量管理奖的评审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1 / 8淄博市质量管理奖评审通则(4
25)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综合评价、好中选优
7 市质量管理奖,每届获奖企业不超过10 家
2 申报条件2
1一般要求申报市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 5 年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的企业,依法注册登记2 年以上)
大型企业集团一般以所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申报
大型企业申报条件见 2
2 条;中小型企业申报条件见 2
2大型企业申报条件1)仔细实施 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深化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取得显著质量工作成效,质量管理成果有推广价值
2)仔细实施 ISO90 族标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积极采纳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
3)仔细实施 ISO140 族标准,不断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各项生产、建设和经营活动符合环保要求
4) 仔细实施 OHSAS18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淄博市质量管理奖评审通则(4
25)控制、消除员工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