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申报程序一、申报(一)时间: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在完毕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之后,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 30 日内。(二)范围: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省统贷统还项目,省直管重点水运工程项目由省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受理。其它公路建设项目由市州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受理,其它水运项目由水运质监站受理。(三)安全监督与质量监督为同一机构的情况下,安全监督与质量监督同时申报,其工程基本情况一览表以及申报内容中 2、3 条的资料只在质量监督申请资料中申报。安全监督与质量监督为不同机构的情况下,安全监督与质量监督分别到相应机构进行申报,申报资料内容应完整。(四)申报人及申报内容:由项目业主组织申报,重要包含以下内容:1、安全监督申请书工程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 1)项目业主安全组织机构情况表(附件 2)监理单位安全组织机构情况表(附件 3)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情况表(附件 4)2、预可、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基建程序批复文献复印件。3、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协议文献。4、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文献及相关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复印件。6、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汇总表。监理单位安全工程师证件复印件。7、各标段重大危险源辨认清单(台帐)。8、施工单位工伤社会保险、意外损害保险协议复印件。二、审查安全监督机构在收到安全监督申请后,即可开始组织审查,审查内容涉及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两个方面。(一)完整性审查重要审查资料是否按规定提供,是否齐全。(二)符合性审查1、根据协议文献核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人员、施工单位重要技术人员;2、实地抽查设备及人员资质情况。审查格式见附件 5。三、告知安全监督机构自收到安全监督申请资料 20 日之内,对审查通过的交通建设项目,出具安全监督告知书,对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安全监督申请(告知书格式详见附件 6),完整返还申请资料,并抄报交通主管部门。附件 1:××工程基本情况一览表第 页 共 页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总 经 理 电 话 办公室电话 邮编及地址 工程简况规定简况中必须写明以下内容:1、 工程总投资2、 工程起止地点、里程3、 工程设计标准4、 工程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标段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