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措施1 环境保护方案与措施工程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法规及监理工程师制定的有关本工程环境保护的规则,遵守有关鱼类和野生动物、树木、文物保护、防火及废物处理的规章制度,并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报监理工程师审批,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国家和当地政府环境保护机构的监督和检查。1.1 大气、尘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应安排一定的人员每天定时清理路面,以保持路面通行顺畅。晴天应安排专门的洒水车对场内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和弃碴场进行洒水,以保证路面不扬尘。水泥、粉煤灰等建筑材料设专门库房堆放,装卸人应实行必要的防护措施。运碴车辆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车辆行驶速度一般不大于 20km/h,以减少施工扬尘。同时,应定期保养施工设备,减少噪音,检查汽车、装载机、吊车等用油设备的废汽排放量,不合格者予以及时处理。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施工期间不得随意燃烧树木及废物,以免污染空气。1.2 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严密的措施,防止任何污染物质直接或间接进入耕田、河道、水源等。在施工期间做到“三个统一”,即污水统一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统一排放。教育职工明确生产、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划分明确其职责范围。各种施工用的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碱类的材料等要做到严格管理,特别保管,储存地应远离地表水源,对储存仓库要做特别性防护,如地面混凝土砂浆地坪,防渗较强的集油坑,排放至集油坑的水沟等,以达到任何有害物渗入地下集油坑内集中处理,阻挡污染源远离地表及地下水源,距离任何地表水源至少 150 米。做好施工生产、生活区排水系统的设计,生产,生活废水、污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严禁未经处理的废水、污水和废弃物直接排入农田、河道和其他地段。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卫生设施,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严禁私自焚烧生活垃圾和废弃物。1.3 弃碴场保护及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工程开挖弃碴运至专门指定的碴场,并进行有序、选择性的堆放,弃碴场坡脚采纳浆砌石挡墙保护。碴场坡面设排水沟,弃碴区顶部表面形成排水横坡。以防止开挖弃料侵占到碴场范围外或下塌流入河道引起环境污染。同时,在符合工程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工程弃碴。实行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在工程利用或占用的范围内发生土壤冲蚀以及对土地河床或河岸的冲刷,并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