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定与持续改善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验证本公司安健环(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体系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管理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保证安健环体系持续改善,确保安全有序生产、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法律规范
参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法律规范》(GBT32025-0516)本企业标准化建设要求,持续改善要求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环能科技 XXXX 有限公司,各二级单位参考执行
二级单位: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控股参股公司等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第三条 安委会主任全权负责绩效评定的工作
主持安健环体系绩效评一定会议,批准绩效评定计划和评定报告
第四条 安委会办公室(简称安委办)负责报告安健环体系运转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协调
第五条 安委办负责绩效评定计划的制定、收集并提供绩效评定所需要的资料,负责对绩效评定的纠正、预防和改善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第六条 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定期安健环体系运转情况小结及改善建议,并负责组织和实施绩效评定整改措施计划中提出与本部门有直接相关的各项整改措施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七条 绩效评定频次和周期每年至少进行 1 次绩效评定,相邻两次绩效评定的间隔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当发生下列变化时,应增加评定频次:(一) 公司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二) 社会及相关方有强烈安全生产投诉时;(三) 发生工伤重伤及以上事故时;(四) 新、扩、改建工程项目时
第八条 绩效评定输入(一)安委办负责收集日常评定考核的结果,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的信息,各部门负责向安委办提交相关资料
(二)安委办收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各部门负责向安委办提交相关资料
(三)各部门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