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矿业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 环境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根据以环保督察为契机推动全区绿 色进展的要求,切实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扎实做好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问题整改,着力构建我区自然保护区矿业 权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可持续进展,根据《中 共 X 市委关于印发^市落实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 X 省反馈意见整改 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意见,结合《X 省 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矿业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以市自然保护区 专项督察矿业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我 区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矿业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强力推动全区涉及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问题的整改,停止自然保 护区内一切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根据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设备, 实施植被恢复标准,于 X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停止办 理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矿业权新立、延续及除避让退出外的变更登记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已关停的矿山,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二、工作原则(一)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
根据专项督察发现的问题, 列出详细清单,根据“一矿一策”原则对该矿业权有针对性的提出整 改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逐一整改销号
(二)严格依法依规,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以自然保护区管理、 矿产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梳理存 在问题,严守法律底线,严格处置程序,妥善处置相关矿业权,有序 推动整改,避开矛盾激化,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 控
(三)坚持分类处置,确保整改进度
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梳理, 兼顾难易程度、轻重缓急,突出矿业权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分级分 类,有序处置
(四)持续长效监管,确保整改到位
对环保督察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