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共 厕 所 承 包 合 同 书甲 方 :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 电 话 :传 真 :为 了 做 好 县 城 公 共 厕 所 卫 生 管 理 , 就 以 下 县 城十 二 间 公 共 卫 生 间 ( 以 下 简 称 公 厕 ) 保 洁 和 维 护管 理 的 事 宜 , 经 双 方 协 商 同 意 , 并 签 订 本 合 同 书 。一 、 合 同 内 容 :1 、 乙 方 负 责 县 城 十 二 个 公 共 厕 所 的 管 理 、 保 洁和 维 护 ; ( 和 平 南 路 公 厕 、 城 南 路 出 口 公 厕 、 良田 村 公 厕 、 下 洋 坡 村 口 公 厕 、 环 城 南 路 公 厕 ( 下洋 坡 村 ) 、 新 街 公 厕 、 老 县 衙 公 厕 、 沿 江 公 园 公厕 、 岳 崧 路 公 厕 、 富 民 路 公 厕 、 仙 沟 区 公 厕 2 座 )服 务 时 间 自 至 ( 共 年 )2 、 年 承 包 金 额 ( ¥ )二 、 甲 方 权 利 和 义 务 : 1 、 根 据 《 公 共 卫 生 间 ( 公 厕 ) 保 洁 标 准 和 要求 》 及 《 公 共 卫 生 间 ( 公 厕 ) 保 洁 管 理 考 核 办法 》 , 对 乙 方 提 供 的 服 务 及 履 行 本 合 同 情 况 进 行检 查 评 分 ; 2 、 根 据 对 乙 方 检 查 评 分 的 月 度 综 合 成 绩 支 付每 月 保 洁 维 护 管 理 费 ; 3 、 公 厕 设 施 设 备 损 坏 严 重 , 且 要 进 行 大 型 修 缮与 改 造 的 , 由 甲 负 责 。三 、 乙 方 权 利 和 义 务 : 1 、 根 据 《 公 共 卫 生 间 ( 公 厕 ) 保 洁 标 准 和 要求 》 及 《 公 共 卫 生 间 ( 公 厕 ) 保 洁 管 理 考 核 办法 》 提 供 服 务 , 佩 带 标 识 上 岗 ; 2 、 接 受 甲 方 及 行 业 管 理 部 门 的 检 查 ;3 、 公 厕 保 洁 人 员 与 管 理 人 员 发 现 厕 所 内 及 周边 公 共 设 施 遭 偷 盗 及 损 坏 的 现 象 应 及 时 制 止 并 向甲 方 汇 报 。4 、 维 护 所 有 设 施 设 备 的 完 好 , 按 时 维 修 并 承担 相 应 的 维 修 费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