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调休管理办法第一章 目的及适用范围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加班调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加班和调休。第二章 加班原则第三条 公司员工应在 8 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舞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第四条 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工作视为加班。第三章 加班审批程序第五条 计划加班:根据工作计划需加班者,须于加班前一工作日填写《加班工作记录单》,经直接上级批准后方能加班。第六条 应急加班:由于特别原因需临时加班者,须在加班日当日或次日(当日或次日为非工作日的,顺延至工作日)填写《加班工作记录单》,经直接上级补签后方能予以确认记录。第七条 员工加班须经部门经理、主管领导审批签字,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加班须经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签字。第八条 未按要求填写、审批或未按时提交《加班工作记录单》的,人力资源部不予确认记录,不计算加班工资。第九条 每月人力资源部将《加班工作记录单》进行汇总核对并计算加班工资。第四章 加班调休与加班工资第十条 双休日加班原则上在加班当月或次月进行调休,调休填写《调休申请单》,调休程序为员工及部门副经理须部门经理、主管领导审批签字,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须经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签字。确因工作原因无法调休的可适当延长至六个月内调休。第十一条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根据 3 倍日工资支付加班工资第十二条 加班工资基数根据固定工资部分计算。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附件:1、加班工作记录单2、调休申请单加班工作记录单姓名:部门:申请时间:加班类别: □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加班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小时加班内容及工作成果:部门经理审批意见: 年 月 日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总经理审批意见: 年 月 日调休申请单姓名:部门:申请时间:加班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小时调休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小时部门经理审批意见: 年 月 日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总经理审批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