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2025 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以及吉林省统计局公布的二○一三年度统计数据,现将我省二○一四年度人身损害赔偿和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执行标准公布如下: 一、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为: 2025 年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22274.6 元; 2025 年度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 9621.21 元。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为: 2025 年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 15932.31 元; 2025 年度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7379.71 元。 (三)误工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公式:误工费 = 误工天数×日误工费计算标准。 (四)丧葬费标准为 21432 元。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标准为每人每天 100 元。 二、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执行标准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标的额上限为 12853 元。 以上标准于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期间执行,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高院反馈。 2025 年度国民经济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行 业 总 计 一、农、林、牧、渔业 二、采矿业 三、制造业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53,553 供应业 五、建筑业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49,288.00 务业 八、批发和零售业 九、住宿和餐饮业 34,569.00 27,189.00 2,880.75 2,265.75 132.45 104.17 4,107.33 188.84 35,730 48,587.00 2,977.5 4,048.92 136.9 186.16 4,462.75 205.18 年(元) 42846 23,249 49,884 46,613 月(元) 3570.5 1,937.42 4,157 3,884.42 日(元) 164.16 89.08 191.13 178.59 十、金融业 十一、房地产业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十三、科学讨论和技术服务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66,938.00 38,598.00 33,392.00 49,805.00 5,578.17 3,216.5 2,782.67 4,150.42 256.47 147.89 127.94 190.82 24,552.00 业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28,343.00 业 十六、教育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 38,028.00 组织 44,988.00 44,311.00 37,367.00 2,046.00 94.07 2,361.92 108.59 3,749.00 3,692.58 3,113.92 172.37 169.77 143.17 3,169.00 145.7 注:1.农民误工费参照“农、林、牧、渔业”误工费标准计算; 2.非医护人员的护理费参照“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误工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