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孜盖乡中心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2025 年 1 月修订)为严肃校纪,法律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自治县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工请销假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配合《和布克赛尔县夏孜盖乡中心小学老师量化考核方案》,特修订本考勤制度。(一)考勤制度1、每位教职工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学习)不能坚持工作,须由本人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1~3 天由校长批准。3 天以上10 天以内由校长签注意见,经教育局领导审批,报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备案。事假要提前请;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或其它方式请假(最迟不得超过当日)。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1)病假:① 每月允许半天(空堂)到医院看病,不扣出勤奖。② 三天以上要有医院诊断书和社保部门的报销凭证。需续假时,再次履行手续一学年内,累计请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年终不得参加考核。(2)事假: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每学期事假时间不得超过十天(法定婚丧产假除外)。下列情况不扣除当月出勤奖:① 婚假按人事和计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② 丧假(直系亲属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一般不超过 7 天,超过 7 天按事假对待。配偶的父母可视同直系亲属对待。③ 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④ 教职工子女结婚准假 3 天。(3)旷工:未经请假和请假未批擅自离校,超假及在请假中弄虚作假的均属旷工。对旷工者按日扣除其本人当日基本工资,每次扣 0.5 分。对旷工 5 天以上和情节严重者,报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处理。2、老师因公出差,事先须向校长和书记提出申请,并填写出差登记单报教务处备案。出差超过预定时间的,须经学校同意,否则,按事假处理,每次扣 0.2 分。3、教职工实行上、下班签字制度。不得代替别人签字,不得提前签字。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坐班制,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互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别情况需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要按程序向校长、书记或教务主任及活动主持人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无论何种情况,比正常时间晚来 5 分钟视为迟到,比正常时间早走 10 分钟视为早退。比正常时间晚来或早走 15 分钟视为旷课一节。迟到或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