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4 篇管用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4 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特别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4 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 1 在二手房交易中,很多购房者往往只关注房产价值的凹凸,而忽视了对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于如何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所知更少。事实上,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有关二手房买卖的格式合同,所以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需由当事人自己协协商定。与房地产整个红火的一级市场相比拟,二手房市场那么显得不仅规模小,而且零散、随意,而二手房买卖由于交易主体的多样,使得其情形困难,风险较大。因此,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前和签订时更须要特别留意。 合同签订前应留意事项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购房者须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首先 查看产权全部人的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全部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有?假如是几位共有,那么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必须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别状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托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托付代理人替其签章。 其次 ,购房者要对即将进展交易的房产进展必要的了解。这主要包括售房供应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房产面积多大;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确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状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假如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状况下,此房产方可进展买卖。 另外,还要留意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假如该房产已经出租,那么须要售房者供应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置权的声明。同时购房者还要查询售房者与该房产的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