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社团工作的科学化、法律规范化,加强学生素养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谓“学生社团”,是指由具有二郎小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出自共同愿望、爱好自愿组成,并根据本办法登记注册的学生组织。第三条 学生社团活动时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为创建“和谐校园”和实现我校的人才培育目标多做贡献。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册第五条 学生社团申请筹备成立登记制度(一)学生社团按社团性质共分为五种类型:学科、人文、科技、体艺、公益;(二)成立校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 5 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养,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成绩无不及格现象;2、必须有明确的社团负责人和相应的组织机构,第一负责人应通过民主的方式选举产生;3、必须有明确社团章程;4、社团应具有至少一名指导老师。(三)学生社团筹备成立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事项包括:1、社团名称(学生社团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道德风尚,其名称应准确反映其特征。);2、社团章程(包括社团性质、社团宗旨、规章制度与纪律、组织机构、活动范围与形式、社团成员资格与权力、义务、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解散善后等);3、参加人数、社团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社团发起人联系方式,指导老师基本情况、学期活动企划书等。(四)社团欲成立程序:1、有意向成立社团的社团负责人必须仔细阅读《二郎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并书面对学校递交社团成立申请书,写明所要成立社团的名称、性质、发起人、指导老师、章程等基本情况。2、填写完成后将书面申请交至社团负责人所在班级,并附上班主任的意见。由班长交至学校,经协商之后做出准许成立或不准许成立的决定。3、准许成立的社团,负责人到学校领取《二郎小学学生社团注册手册》,仔细填写后,交至学校,由学校办公室盖章后备案。(五)学校自收到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之日起 15 日之内,将做出批准成立或不批准成立的决定;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在筹备期间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筹备以外的活动。(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社团,不准予注册成立:1.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