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社团工作的科学化、法律规范化,加强学生素养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谓“学生社团”,是指由具有二郎小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出自共同愿望、爱好自愿组成,并根据本办法登记注册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学生社团活动时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为创建“和谐校园”和实现我校的人才培育目标多做贡献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册第五条 学生社团申请筹备成立登记制度(一)学生社团按社团性质共分为五种类型:学科、人文、科技、体艺、公益;(二)成立校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 5 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养,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成绩无不及格现象;2、必须有明确的社团负责人和相应的组织机构,第一负责人应通过民主的方式选举产生;3、必须有明确社团章程;4、社团应具有至少一名指导老师
(三)学生社团筹备成立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事项包括:1、社团名称(学生社团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道德风尚,其名称应准确反映其特征
);2、社团章程(包括社团性质、社团宗旨、规章制度与纪律、组织机构、活动范围与形式、社团成员资格与权力、义务、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解散善后等);3、参加人数、社团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社团发起人联系方式,指导老师基本情况、学期活动企划书等
(四)社团欲成立程序:1、有意向成立社团的社团负责人必须仔细阅读《二郎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并书面对学校递交社团成立申请书,写明所要成立社团的名称、性质、发起人、指导老师、章程等基本情况
2、填写完成后将书面申请交至社团负责人所在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