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以家庭承包为根底、充分结合的双层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
当前,实现农村土地流转既是开展现代农业的有效措施和前提条件,也是解放生产力和开展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更是全面深化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主要内容
一、我区局部县市区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的根本情况和主要特点近年来,随着我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区土地流转经过近几年的开展既保证了我区土地适当集中和规模化经营,实现土地开发效益的最大化,又从根本上保护了农民利益,取得了农民“得实惠、村集体增收入、经营者获利益的 三赢〞效果,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流转的动机发生了变化
在免征农业税以前,村组织和农户流转土地主要动机是为了完成税费上缴任务,防止土地撂荒
农业税免征以后,不管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流转,还是农户自主进行流转,其动机都是为了增加收入
可以说二者的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进行土地流转的积极性都有了提高,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土地的流转
土地流转的范围不断拓宽
免征农业税后,农民种田的本钱进一步降低,他们惜地意识提高,流转的土地由当初主要是撂荒耕地扩展到整合农用地
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已由原来的在亲戚、本村、本乡成员为主的农户之间进行,扩展到外村、外乡甚至外县
土地流转的市场取向开始显现
当初邻里、亲友之间通过转包、代耕的形式流转土地,或者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流转的,现在由相当一局部承包户纷纷要求收回已转包的土地,要求享受国家对种粮面积的补贴或根据目前的市场价格重新确定流转费用
从全区的角度的看,土地流转有利于促进农民获得财产性增收,有利于破除土地城乡二元““分割,土地流转盘活农村 沉睡的资本〞,土地流转的收益是农民 特别社保〞
二、我区局部县市区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