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市第一中学学生手机管理标准江阳市第一中学学生手机管理标准 一、依据: 1、本校《江阳市第一中学学生奖惩条例》第八条第 4 点 学生携带之物品足以影响学生专心学习或干扰教学活动进行者,老师或学校得临时保管,必要时得通知家长或监护人领回
2、本校学生奖惩考察实施要点及生活辅导实施需要
二、目的: 为维护老师课堂教学品质及学生生活秩序管理,增进学生有效学习,并使学生放学前方便与家长联络,特定本方法
三、手机使用标准: 1、教学区域或休息时间,学生需将手机关机,不得接打或把玩手机
确有需要,可使用学校办公电话或公用电话
2、非必要请尽量不要携带手机到校,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扰
3、请勿携带价值昂贵手机到校,以免遭窃衍生困扰
4、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5、学生在校每人只能使用一个手机号码,学生更换手机号码,须重新申请
四、惩戒方法: 1、未申请被查获者,记小过一次,手机〔含卡,下同〕由政教处临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小过一次
2、违反使用标准第一条,手机由政教处临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警告一次
3、第二次违反使用标准第一条,手机由政教处临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小过一次
4、第三次违反使用标准第一条,取消申请携带手机到校权益一个学期,手机由政教处临时保管至高考结束并记大过一次
5、违反使用标准第四条,取消申请携带手机到校权益一个学期,手机没收,考试成绩零分计算,全校通报,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之处分,手机由政教处临时保管至高考结束后由家长领回
※完成申请手续,请将申请表缴回班主任电子登记后由交年级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