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YOUTQP23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为证明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及体系及其过程运行的有效性提供客观证据,为实现可追溯性和实行纠正预防措施提供依据。2 适用范畴 质量治理体系内所有相关的质量记录。3 职责和权限 质量记录 由各责任单位执行。4 术语 记录:为已完成的活动或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 质量记录:质量活动的真实记载。5 作业程序5.1 质量记录分类按质量记录的内容进行分类。具体参考《质量记录清单》。5.2 质量记录标识按表头进行标识,具体参考《质量记录清单》及《文件和资料操纵程序》。5.3 质量记录收集由各部门自行收集,按质量记录类别、日期、名称等进行归类储存。质量记录必须按要求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数据准确。5.4 质量记录编目各责任单位在质量记录储存一年后,交由质量治理部按记录类别、日期、名称等进行编目,建立索引表。5.5 质量记录归档各权责单位每年 6 月 15 日往常将前一期之质量记录进行归档集中治理。5.6 质量记录查阅需经部门经理批准的人员,才可查阅质量记录。5.7 质量记录保管质量记录一样储存 3 年,关于专门的记录,按实际需要规定储存期限。具体参考《质量记录清单》。保管人必须注意储存环境,幸免记录受潮、污损、变质、遗失。5.8 质量记录的销毁5.8.1 由质量治理部每年 6 月 15 日指定人员对将超过储存期的质量的记录进行统一销毁。5.8.2 质量记录在销毁前,责任单位必须提供清单交治理代表确认后方可执行。5.9 质量记录事项5.9.1 检验或作业人员于填写质量记录时,须依据相关填写说明或单位主管指导填写,但注意不得潦草或不清楚。5.9.2 如欲修改时,原则上幸免使用修正液,应将修正部分画线删掉,并将资料更正后签注修改人员姓名及修改日期以示负责。5.10 签章5.10.1 可使用亲笔签字或盖章两种方式,但两者都需注明签章日期。5.10.2 若因职务代理关系需签章时,应于签章旁边注明(代)字样。6 相关文件序 号名 称编 号1文件和资料操纵程序WAYOUT-QP-227 相关记录 序 号名 称模 板 编 号1质量记录清单WAYOUT-QF-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