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版本:A 版生效日期: 2008-07-01页次:共 2 页 第 1 页1
目的为弘扬、表彰先进,鞭策退伍,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1 行政部负责制订、修改与执行本规定
2 总经理批准后各部门依其规定遵照执行
1“每月之星”评选: 为调动生产车间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制造性,在各班组内部评比“每月之星”,作为当月本班组标兵形象推广;在公司宣传栏“上红榜”,以示表扬与鼓舞
1 每月之星的评选标准: A.当月出勤无不良记录(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且请事假未超过 1 天
B.本职工作技能娴熟,在当月工作中,对所生产或经手之产品无质量不良之记录或不良率 /损耗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C.团结互助,爱护公物,注重节约;同时立足于本岗位配合上级做好 7S 工作
2 对每月之星的奖励: A.公司出资为优秀员工本人照一张彩色相片,并过塑一张赠送本人,另一张在公司宣传窗“每月之星栏”上榜表扬
B.给予奖励现金 100 元;假如连续三个月榜上有名,则给予上调一级津贴
3 评选的范围与人员数: A.评选的人员范围:车间主管以下所有员工(含班组长/拉长)
B.人员数:车间每条或两条生产线可评选 1 人;货仓 1 人;五金车间白班评选 1~2 人,夜班评选1 人;品管部品管人员 1 人
具体人员数依其规定再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2 年度“优秀员工”评选:4
1 年度优秀员工评选标准: 除完全符合每月之星的条件外,尚须符合以下资格:A.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 5 天,超过 5 日取消评选资格
B.本职工作业务娴熟、仔细、负责、无品质重大事故记录,无不良之行政处分(具体:全厂通报批判、记小/大过);C.对公司有良好业绩表现/贡献;D.对公司各方面有较好之认同感
2 对年度优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