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节约型施工场地申报程序一、依据: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创建节约型施工场地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25]第 24 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节约型施工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25]第 113 号)
二、申报条件1.规模要求: 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面积在 3000m2 及以上,其他专业类建设工程的建安工作量在 2000万以上
2.形象进度要求:建筑工程项目的申报时间,18 层以下的以主体结构基本完成为准;18 层以上的高层或超高层,可分二个阶段申报;其他专业类建设工程项目以完成建安工作量 70%时申报
3.监督要求:施工单位申报节约型施工场地,须经工程受监质量监督机构签署推举意见
三、申报流程:1.参照《上海市建筑工程节约型施工场地考核标准》,项目部自查,在《建设工程创建节约型施工场地考核评分表》上打分自评
2.项目部填写《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创建节约型施工场地申报表》(可从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网站********上下载)和《建设工程节约型施工场地能源资源数据统计表》,简要介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上报企业确认
3.企业根据项目部上报的《申报表》、《数据统计表》和《评分表》进行审核和预评估,提出申报意见
4.上报工程受监质量监督部门,得到其签署的推举意见
5.企业将以上《申报表》、《评分表》、《数据统计表》、《预评估报告》和《项目地域路线图》以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至: 6.如采纳传真方式申报,正式评审时请补交相关申报资料的原件
7.特别说明:《数据统计表》在评审时只填报前阶段的节能数据,所以在项目竣工后,必须将整个工程的节约能源资源和材料的数据汇总填报,方可画上句号
创 建 节 约 型 工 地有关内业资料的要求一、汇报材料1、工程概况 概述:明示工程造价(单价: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