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大厦消防工程2、工程地址:**162 号3、工程承包范围:乙方按**大厦项目现已施工房屋现状完成所有消防工程及消防相关的设备的设计、施工,并负责该项目消防工程全部验收合格
二、工期1、工程开工日期: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在 3 日内组织开工
2、工程竣工日期:乙方进场后 45 天内完成消防工程施工,完成施工后 25 天内完成该项目的验收
(住宅部份需 2001 年 10月 20 日前完成消防验收)3、在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所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可顺延工期,以签证为准
三、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总包干价人民币陆拾万肆仟元整,此价为该项目消防工程总包干价,无论消防法律规范要求增减设施、工程总造价均不作调整;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该项目施工并一次性验收合格甲方另付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乙方加班等工作的奖励
四、付款方式签定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壹拾万元整;乙方进场施工 7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伍万元整,工程开工 30 天,按乙方所完成产值(经审核的产值)再支付完成产值的 50%支付进度款,消防系统调试开通并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后一周内支付到工程款总额的 95%
余款 5%待保修期满后一周内一次付清
五、材料设备的采购工程所有的设备及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所采购设备及材料须提供相关的质保书、合格证及报检的合格报告,杜绝伪劣产品用于该工程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经消防部门审核后的施工图及现行《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施工,施工完毕后 25 天内确保该项目消防整体验收合格
2、验收时由甲方主持,乙方配合,消防主管部门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成品保护1、本工程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