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成果评定与奖励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鼓舞员工积极探究、开拓进取、岗位创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 技术成果的界定第三条 技术成果的界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界定为技术成果:(一)新产品引进及工业化生产:从外单位引进新产品或新技术,并进行了重大项目调研和评估、产品和技术的试验验证,无明显技术缺陷,并产生经济效益者。(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将本企业从未使用过的新技术(指生产、检验、维修、电脑软件等技术)新设备(指新引进设备、原有尚未在大生产中正式使用的设备)推广应用于本公司生产,并解决推广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三)技术攻关:对企业长期存在的产品生产技术、质量、工艺问题进行攻关,解决现有生产技术难题,在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上取得成效。(四)管理流程革新: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制订新的企业内部标准、考核办法,对工艺技术、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的提高具有显著作用,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者。(五)新项目管理:完成公司安排或协助集团布置的各项新项目管理,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达到预定目标。(六)扶持项目申报:通过申报获得政府资助奖金、政府政策支持或解决项目报批等重大问题。(七)重大活动组织:举办或承办各种大型会议或重大活动,顺利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或总部领导的工作检查或获得广泛好评,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八)其它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及实效性的管理项目。(九)日常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小发明、小改进。上述项目周期如超过 6 个月的,可在立项时要求分阶段评定技术成果,并相应设定阶段性目标。第三章 技术成果的立项 第五条 技术成果的立项申请(一)参加技术成果评定的项目必须经过立项,填报《技术成果立项申报表》(附件一),内容包括立项原因、项目内容、进度安排及考核指标、预期经济效益(效果)、费用预算等。(二)立项申报经行政人事总监签字认可后交技术成果评定办公室备案,项目分管领导负责对项目的费用预算和实施进程进行控制和考核。(三)费用预算超过 2 万元(含)的项目,须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并经技术成果评定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项目管理部或协助总部的项目除外)。(四)批准立项后的技术成果,必须每月提交详细的项目进展报告,并于项目结束日 10 个工作日内申报成果。(五)技术成果评定办公室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