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岗位职责1. 所长岗位职责1.1 所长按企业章程的规定主持本所全面工作,副所长按分工协助所长工作。1.2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依法执业。1.3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诚信服务,保证本所进展的正确方向。1.4 主持制订和组织实施企业进展规划、人才进展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和企业重大决策。1.5 代表企业对外签订各项合同、协议和合约,签发咨询成果报告。1.6 负责企业市场拓展和企业风险防范,维护本所合法权益。1.7 领导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提高本所的管理水平,保证咨询服务质量。1.8 主持或授权委托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进行重大业务项目的咨询;决定执业中重大决策问题、业务质量问题、风险问题的处理。1.9 协调和处理企业部门之间、从业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培育企业团队精神。1.10 按章程的规定决定和审批本所的财务收支、人事任免、分配办法和从业人员聘用、辞退、奖惩。2.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2.1 在所长的领导下分管本所的技术工作,对所长负责。2.2 遵守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工程造价咨询的法规、法律规范、标准和指导规程。2.3 负责建立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控制制度,保证咨询成果技术的可靠性、数据的准确性、结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2.4 主持本所咨询活动中重大技术和质量问题的讨论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2.5 负责对咨询成果可能给客户或本企业带来的风险进行预测,负责对咨询成果技术经济方面的最终审核。2.6 负责企业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和业务档案管理工作。2.7 主持或组织重大业务项目的咨询。2.8 经所长的委托,可代表所长签发咨询成果报告。3. 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3.1 负责和主持本部门的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并向所长负责。3.2 遵守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工程造价咨询的法规、法律规范、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之五标准和指导规程,执行企业规章制度。3.3 协助所长或负责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落实本部门经营目标,建立和进展与客户以及外界的公共关系。3.4 领导和组织部门咨询业务活动,主持制订或批准本部门咨询项目作业计划。3.5 确保咨询合同的履约,对本部门的咨询成果质量负责。 3.6 在权限范围内,安排、调度本部门人员力量,指派项目负责人;安排经费开支;制定分配方案;决定咨询项目收费额。3.7 负责召集委托方和相关单位就咨询项目中的一般问题和分歧进行协商,以求得一致意见。3.8 负责检查和监督本部门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