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05-5-25编号: 温 州 市 建 筑 装 饰 工 程施工合同(1998)工程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年 月 日温 州 市 建 设 局 监制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温州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依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天数为 天
1.6、 工程质量: 1.7、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 元
金额大写: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协议条款;2、合同条件;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5、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6、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7、标准、法律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8、国家和本市有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出现模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 12 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甲方工作3.1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实行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主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3.2 指派 为甲方驻施工场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