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砌体与砌体结构砌体的结构是一种传统的墙体材料,在我国的各类建筑中仍占 80%以上的比例。近些年来,随着建筑业的蓬勃进展,新型墙体材料也不断涌现,如从欧美引进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就是其中的一种。另外,结合就地取材的原则生产的各种地方性砌体材料,如蒸压类和烧结类的非粘土多孔砖和实心砖。这都为砌体结构的应用扩大了领域和范围。现代砌体结构已与传统的砌体有许多区别。根据砌体中的配筋率大小可将其分为无筋砌体结构、约束砌体和配筋砌体三类,它们的界限定义为:1、无筋砌体:仅有少量的拉结钢筋,含筋量在 0.07%以下时为无筋砌体;2、约束砌体:适用于地震设防地区的砌体结构,如在墙段边缘设置边缘构件(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同时墙段上下设置有圈梁,此类砌体结构的特点是在砌体周边均有钢筋混凝土约束构件,砌体配筋量在 0.07%-0.17%左右;3、配筋砌体:适用于 10 层以上的中高层建筑,如配筋混凝土空心砌块,其实就是一种砌筑成型的剪力墙结构,其配筋率也接近于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即在 0.2%左右。1966 年的邢台地震和 1976 年的唐山地震等数十次破坏性大地震,以及1923 年日本关东大地震等,几乎无一例外的表明无筋砌体结构不能承受大地震的考验。因此目前国外抗震法律规范一般只允许建造 3 层及 3 层以下的砌体结构。尽管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如此之差,然而在城镇建设中,由于我国人口集中,土地有限,所以我们不可能把砌体结构限制过严,而是要适应进展的需要,在讨论和总结震害的基础上,改进砌体的抗震性能,提高它的建造层数和高度,满足业主需要。 关于约束砌体砌体结构的脆性性质可以通过配筋或加强边缘约束来改善。1976 年唐山大地震后,总结地震中八栋裂而不倒的砌体房屋的经验,提出了在承重墙体中设置边缘约束构件的规定。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考验证明,设有构造柱的砌体房屋,在经受九度地震后未发现有倒塌的实例,此种做法是安全的。但应注意以下几点:1、约束墙体的构造柱截面不宜过大,配筋不宜过多。且必须是先于墙后浇构造柱混凝土,使柱与墙体能够紧密结合,共同工作。此类构造柱在墙体受水平地震作用初期应力微小,刚度也不大。但当墙体开裂后柱内应力逐步增大,直到裂缝贯穿墙体,构造柱才明显受力直到钢筋屈服。此时的墙体已破裂,构造柱的约束使得墙体破裂而不至于倒塌,从而达到“裂而不到”的目标。假如构造柱截面和配筋过大,由于混凝土刚度远大于砌体墙体,所以构造柱会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