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运营与内部控制设备基建类外来施工单位管理办法(2025 年 12 月发布)第一章 适用范围及目的 第一条 通过对新增外来施工单位的推举与选择,对注册外来施工单位的评价、管理与培育等全过程的控制,确保外来施工单位具备提供符合公司要求的设备和服务的能力,保证外来施工单位所提供设备和服务质量长期地、稳定地满足设备、吊索具、基建、动能工程规定要求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装备工程部对向公司长期供应设备、零件、维修部件、吊索具及提供基建、动能施工等配套服务的外来施工单位的推举和评价
第三章 管理职责第一条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按本程序规定履行外来施工单位管理工作领导职责,审议和批准与外来施工单位管理相关的文件或标准,审议和批准公司合格外来施工单位目录,对外来施工单位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负责
第二条 装备工程部(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外来施工单位资质评审工作
(二)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外来施工单位调研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新增外来施工单位的综合调查评价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注册外来施工单位业绩评价工作
(五)负责注册外来施工单位资质注销的管理
(六)负责新增外来施工单位推举及注册外来施工单位管理
(七)负责外供设备、大修改造设备、零件、维修部件、吊索具及提供基建、动能施工等配套服务的外来施工单位推举
(八)负责注册外来施工单位的档案建立及更新
(九) 制定、修订、解释本程序件,监督本程序的执行情况,对本程序的执行效果负责
第三条 设备使用单位(各事业部、职能部门等设备最终使用单位)(一) 参加装备工程部组织的新增外来施工单位调研工作
(二) 参加装备工程部组织的新增外来施工单位综合调查评价工作
(三)参加装备工程部组织的注册外来施工单位业绩评价工作
(四) 负责外供设备、大修改造设备、零件、维修部件及提供基建、动能施工等配套服务的外来施工单位推举
(五) 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