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项目北区工程一标段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合约双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甲方将 XX 项目北区工程一标段水电安装工程委托乙方承包,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XX 项目北区工程一标段水电安装工程2
工程地点:厦门市 XX 大道东侧、XX 路西侧3
建筑面积:约 100,000M2
质量要求:厦门市优良工程
如本项目无法达到市优仅由乙方原因造成,总包合同规定的质量违约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也有责任的,按双方责任大小及造价比例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违约金额;如本项目达到“闽江杯”省优的,按乙方承包造价所占比例计算总包合同规定的奖金
二、承包项目与范围:依据总包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水、电安装及北区室外管网工程所涵盖的一切安装项目,包括依据总包合同第47
15 条规定为分包工程提供的管线预埋等
三、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合同总价包干的方式,并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任务
四、施工依据:按总包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会审纪要及现行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法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五、合同价款:1、本合同价款采纳固定价格方式确定,即依据总包合同确定的计价方式、风险包干范围以及调整方式计算水电安装工程含税造价,并在此基础上下浮 18%作为乙方最终承包价款,
2、如发生下列情况,合同价格可进行调整:(1) 承包范围以外增加的项目;(2)因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变化;(3)总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调整因素;(4)乙方不按图纸、法律规范施工或因各种原因遭到建设单位扣款、罚款等,扣减金额均从乙方承包总价中抵扣;3、价款调整办法按总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乙方根据总包合同约定编制价款调整签证报告,并通过甲方项目部安排与建设单位核对,调整价款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的数额为准
4、甲方按本工程承包合同总价的 10%(即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