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医院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办法 为保证我院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工作顺利开展,法律规范学员的管理工作,保证学员能按期按质完成各项培训任务,根据云南省卫计委《云南省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学员的义务与权利(一)学员的义务:1
培训学员在未取得执业资格之前,履行见习医师的工作职责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仔细学习医药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执业意识
遵守医德医风法律规范,培育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尊敬指导老师
遵守培训基地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培训基地的管理规定和诊疗流程,严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努力学习,扎实工作,及时、如实、准确地完成培训手册的填写工作,并交由上级医师签署意见,完成规定的科室轮转及培训要求
积极参加培训基地等部门组织的临床理论考试、基本技能考核或其他相关考试考核,并及时完成临床带教效果评价反馈
(二)学员的权利:1
学员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和劳动合同,享有培训协议 2
委托培训学员的人事档案由原单位管理;自主培训学员的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由省卫生计生委指定的有关组织、单位统一管理
培训期间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享受培训基地或派出单位的相关待遇
参加培训基地有关住院医师培训的各项活动,使用培训基地提供的临床技能培训器材
对培训基地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时,可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获得《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住培”协议管理(一)根据《云南省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由医院与住培学员签订《xx 医院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协议》及《云南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享有培训协议和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权利
(二)单位委派的“住培”学员还需由医院、委派单位和住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