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嘎镇下沉干部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为切实推动干部下沉到村后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保障东嘎镇干部沉得下去、村级组织高效运转、村级政权切实增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根据县委关于将下沉干部岗位补助的 20%用于绩效考核的要求,结合东嘎镇下属各村实际,经党委讨论,为强化下沉干部管理考核,激发下沉干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热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考 核根据下沉干部的工作职责,每季度对其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下沉干部生活补贴
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考核下沉干部在岗位考勤、基层党建、经济进展和社会事务、维稳等方面的工作
一、考核内容及加分扣分标准(一)岗位考勤(30 分)
能正常开展工作,有完整考勤记录或工作日志,每月出勤不低于 20 天,遇特别工作或紧急任务,随时到岗,得基本分
1、每迟到一次,扣 0
5 分,另扣生活补助 30 元;2、每旷工一次,扣 1
5 分,另扣生活补助 100 元;3、每擅自离开所在村一次,扣 0
5 分,另扣生活补贴 30 元;4、凡通讯不畅通的,每出现一次,扣 0
3 分,另扣生活补助10 元,每出现五次,按旷工处理;5、值班每缺席一次,扣 1 分,另扣生活补助 50 元,双休日值班每缺席一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扣 3 分,另扣生活补助 100元;6、未根据村“两委”安排积极参加环境卫生整治的,每人每次扣 1 分,另扣生活补助 50 元;7、上班时间窜岗遛号,每发现一次,扣 1 分,另扣生活补助50 元
8、每次未履行假条而请假的,扣 0
5 分,另扣生活补助 30 元;未按时销假,扣 0
5 分/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另扣生活补助30 元/天;连续旷工 15 天或者一年累计 30 天及以上的,该同志不参加考核,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停发一切奖金和津、补贴
8、请事假每月累计超过 10 天的,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