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國際環球(中小科技)企業發展私募股權基金的募集說明書 一 設立中信國際環球(中小科技)企業發展私募股權基金的募集說明書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國家加快中信國際環球地區的經濟結構調整、產業升級與加快大中華區科技創新體係建設,依據《大中華區國務院關於推進中小科技開發有關問題的意見》(國發[2025]20 號)精神,結合大中華區實際,籌備設立中信國際環球(中小科技)企業發展私募股權基金(以下簡稱中信國際環球私募基金)。 第二條 中信國際環球私募基金的設立可以成為大中華區科技投融資體係的建立和完善的試點. 第二章 中信國際環球私募基金的來源與組建 第三條 中信國際環球私募股權基金主要資金來源為中信國際環球企業合作促進會會員的直接投資及國內外基金投資。 第四條 中信國際環球私募基金实行合夥人公司製的組織形式(名稱暫定為中信國際環球創業投資有限合夥企業),在大中華區注冊,注冊資本金為RMB30 億元(可分期投資成立,首期為 RMB3—5 億元),每一基金單位為RMB200 萬元,中信國際環球企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籌)(參股企業委托中信國際環球企業合作促進會持有私募基金的股份)作為中信國際環球私募基金的普通合夥人、其他會員出資參股作為有限合夥人,合夥公司經營期限為 15年。同時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名稱暫定為中信國際環球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接受中信國際環球私募基金的托管並負責經營。第三章 中信國際環球私募基金投資原則 第五條 中信國際環球私募基金主要用於投資於中信國際環球地區高成長型企業,主要投資於未上市企業的股權,主要投資於大中華區;同時以證券投資及資產運營為輔;具體投資比例為 6:4。 第六條 中信國際環球私募基金嚴格按上述投資規則運作,不得進行他項擔保、抵押、質押等;不得用於讚助、捐贈、借款等。第四章 中信國際環球私募基金的組織架構 第七條 由中信國際私募股權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境內外知名投資銀行等出資成立中信國際環球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第八條 中信國際環球企業合作促進會主要會員出資共同成立以股份製公司(名稱暫定為中信國際環球企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由中信國際環球企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作為中信國際環球私募基金的普通合夥人,其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同時中信國際環球企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中信國際環球企業合作促進會持有其在中信國際環球私募基金的股份。第九條 中信國際環球私募基金的最高權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