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招聘、录用、解聘管理制度为了法律规范公司的人事劳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人事管理
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一、招聘标准 1、公司对招聘员工本着精简原则,做到任人唯贤,量才适用,按需录用
2、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公司有用人需求时,原则上从公司内部调配或选拔,无法从内部调配或选拔的, 从外部招聘
二、招聘计划 1、各部门需招聘人员,需由部门经理报行政部,由行政部根据公司制定相应的招聘计划,确定招聘的途径、费用、形式等后,报总经理审批
2、招聘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安排实施
(收集应聘人员资料、指定面试人员、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及确定面试结果) 三、面试流程 面试应根据约定的时间进行
对不同的岗位,可以协调部门主管一同参加面试
行政部作为选拔人才的责任部门,在面试时了解信息与公司所招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进行对比,分析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公司的具体要求
选拔出最合适的人员予以录用或安排复试
对于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资料将由行政部负责录入公司人才信息库并归档
四、录用、报到 经总经理批准录用人员,由行政部统一通知其报到时间及需携带材料(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等相关事项
并于报道当日安排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 试用期规定试用过程是公司招聘人员的必要环节
自高层管理人员到一般工作人员无一免之
并坚持双向选择、优胜劣汰的原则
试用期为 1—3 个月,具体时间由所在部门确定,倘使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时,试用期可酌情延长,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六、 转正 试用期满的员工经过部门负责人考核后报行政部,行政部报总经理审批合格后予以转正,转正员工享受正式员工工资待遇,购买五险
七、解聘、辞职 1、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员工;员工亦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按离职流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