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入厂安全管理规定1、 主题内容与目的 为加强外来参观、实习、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所有入厂区的外来人员 3、 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外单位来厂参观学习,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进行接待,并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厂,并由专人陪同,做好登记
参观学习人员进厂前,对口接待部门应通知相关单位做好生产、安全等各项准备工作
参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参观过程中不准私自乱动现场所有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吸烟,不准大声喧哗、打闹,不准与岗位人员长时间交谈,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
4、 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外单位来厂实习,需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实习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
凡实习期限超过一个月的,负责安排的部门必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负责安排的部门对参观、实习整体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
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可在所在岗位职工的带领、指导下进行实习
实习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私自乱动设备、管道、开关、阀门等
如遇突发事件,实习单位负责人要按要求组织实习人员紧急撤离,保证人员安全
5、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资质审查: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由公司项目部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
审核内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别工种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签订协议: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安全与消防管理部门必须同时签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