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
2、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凡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
3、用于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个人生活空间分开或隔离
4、所有上岗从事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保证个人卫生的干净,每天上岗前要进行必要的消毒、更衣、盥洗等项必要的准备工作
5、上岗从事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必须熟知食品卫生常识,在岗工作期间要依法做到“三戴”,即戴工作帽、戴口罩、戴手套;不得蓄胡须、指甲等
散装食品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选择要使用相应的卫生工具
6、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原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7、食品安全负责人每天要对每位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的检查工作,并作好记录
如发现有第六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8、食品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品安全负责人报告
患者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经检查并确认能否工作后,再行上岗工作或需治疗
9、食品经营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经营操作规程,保证以健康的身心在岗工作
10、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对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其它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仔细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及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按采购时间顺序进行登记(或粘贴)造册,确保查验证明文件真实有效,记录登记簿要保存两年以上
2、仔细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储存、销售的食品要及时检查和清理,对变质、超过保质期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及时下架处理、停止销售做好退市记录
3、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对食品标签的规定,依法法律规范标注散装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对食品经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