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品质异常管理办法一、 目的对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品质进行管控,确保采购产品持续满足客户需求
二、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供应商提供我公司(工厂、安装现场)材料配件品质异常的控制
三、 职责1、质量管理部负责来料品质抽检,品质异常处理以及供应商整改验证,并负责配合采购部实施对供应商选择和评价
2、采购部负责供应商选择、评价、考核管理,按季/年度组织供应商业绩评鉴,督促供应商品质整改
3、工程项目部负责直送施工场地材料的验收抽检,并及时反馈材料不良信息
4、仓库负责入库材料的验收、库存管理和不良品标识等5、生产部负责制程在线材料不良信息的反馈、退库办理,配合不良品的处理
四、管理要求(一)材料品质异常之发现和处理1、工厂来料检验,经质量管理部IQC 依据图纸、材料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抽检判定为品质不良时,由 IQC 作出处理意见,经部门经理批准执行
处理方式:拒收、退货、筛选、返工、特采
2、生产部在加工中发现材料品质不良时,反馈质量管理部查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经生产经理确认后执行
在线材料不良处理方式:退换货、筛选、返工、特采
3、施工场地材料在验货或安装过程发现不良时,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查实,由项目经理反馈采购部、质量管理部、工程部,采购部通知供应商到现场处理 ,工程部跟踪处理结果,质量管理部记录不良信息,跟踪整改情况
施工场地材料不良处理方式:退换货、筛选、返工、特采
(二)供应商品质不良的处置和索赔1、当发生供应材料品质不良时,IQC 应将不良材料标识隔离,在线不良时,还应通知仓库冻结、标识和隔离不良材料
2、质量管理部应立即反馈采购部,重大批量不良时,采购部必须通知供应商两个工作日内到公司确认解决
3、供应商对品质异常的处理时限:收到投诉两个工作日必须书面回复解决方案
3、供应商材料不良的索赔和处罚① 批量不良材料让步使用(特采)时,涉及功性能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