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施工安全措施1
1 安全组织机构2
2 安全生产责任制1) 项目经理 对本项目施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 项目副经理 对本项目施工劳动保护负具体领导责任
3) 安全卫生总管理人、各专业施工技术管理员 对本项目各自专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各职能人员各工种的工人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或生产岗位上,对实现劳动保护、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负责
4) 工人(职工)安全生产责任:(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的建议和意见
(3)仔细学习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
(4)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置,注意爱护保养好工具、设备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5) 专职安全人员对职工安全生产的监督 专职安全员实行安全监督的四项权利:(1)发现有严重违章、明显事故隐患时,有停止操作人员作业的“先停工,后汇报"的“先斩后奏”权
(2)发现有违章作业,违法乱纪章指挥,有制止、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权
(3)对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生产制度的职工,有按规章实行经济处罚权
(4)有向上级主管部门直接反映情况或申诉权
6) 职工监督安全生产的四项权利:公司安全科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班组(1)凡施工生产管理人员忽视安全生产,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及班长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交底时,工人有权不上岗
(2)凡生产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安全时,工人有权不操作
(3)凡是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职工冒险作业时,工人有权拒绝操作
(4)凡是上级或管理干部自身违章违约的,工人有权劝阻,可对其进行教育,并建议和督促上级部门根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其罚款
7) 奖惩对违反或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特别是对影响职工安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