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资标准调整方案(试行)根据公司经营效益进展状况及工作条件等因素与社会环境工资相结合,本着劳资兼顾的原则,经公司讨论制定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如下:一、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技能工资+责任津贴+学历津贴、职称津贴+工龄补贴+高级技能津贴+特别工种补贴+浮动补贴+工作质量补贴
计件工资制的原则上固定性质的工资不超过工资总额 20%,部分挂有计件工资的不超过工资总额 40%
(谈判工资另定)试用期工资=试用基本工资+试用补贴+年龄补贴
全勤为 24 天,超过天数调整休假,因特别工作必须的、临时组织加班的(10元/小时),经部门上级主管签字并附说明备案
1、基本工资 15 元/天
2、工资级别根据岗位要求结合本人技能进行考核评定确认级别
3、学历、职称津贴实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发
学历确认原则上以国家统招生为准,脱产学历不降级、自考和函授等学历在原学历基础上加一级,特别情况以公司讨论决定为准
职称确认以国家人事部统考资格证书及聘书为准,通过公司内部以专业为主的相关考试,按成绩评估、鉴定,可享受相应级别补贴
特别情况经公司抽查或内部考试,与学历不相符差距太大的,经相关人员鉴定可按鉴定结果调整学历待遇
大专以上学历转正后在生产车间的,两年内学历工资增长 30%;2 年以后取消增长部分,可调整技能工资
详见附表 3
4、工龄补贴第 2 年起每月 48 元,每 2 年增长 12 元,20 年封顶
年龄补贴见附表 4,年龄补贴限于试用期、学徒期及未转正定级的员工(年龄以户口本、身份证周岁为准)
协议工资不执行年龄补贴
5、高级技能津贴针对公司聘用的具有高级技能的员工,见附表 5
6、特别工种补贴指相对高危险、高污染、高强度作业的员工,以公司与国家规定相结合认定工种为准,见附表 6
7、浮动补贴视公司总体经营效益状况,分别每月以 72 元、144 元、216 元、288 元,出勤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