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土山园林管理所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增强景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质量,使在岗人员的工作制度化法律规范化,更好的为广阔游客创建一个环境良好的景区环境,结合景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实行“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中心监管的双重管理原则
二、景区公益性岗位人员 6 人,具体工作为景区卫生清洁、环境保护等
景区环卫工作实行责任区段,分段管理,责任到人
三、岗位职责:(一)、遵守管理所各项管理制度
(二)、听从管理所统一指挥,保质保量完成本人责任区域的保洁工作
(三)、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发现影响环境卫生工作的行为,应立即制止或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五)、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和带回家使用
(六)、仔细完成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相关任务
三、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考核奖惩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考勤、岗位职责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每年 12 月 30 日前由用工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次年不得继续聘用
四、聘用人员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等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协议,解除聘用协议三日内用工单位必须及时将书面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中心
五、聘用期内聘用人员辞职、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协议的,当年不得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
六、 考勤管理规定
(一)管理所要加强对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根据其考勤、工作情况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每两天进行一次卫生的清理,并要求清理洁净彻底
对突发情况,岗位人员应随叫随到
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检查中,公益性岗位人员不配合的,人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