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 1.15 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 2 米以上距离。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 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 0.6 米的横行走道。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 9 米。 (二)课桌椅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 2 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三)黑板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 0.8~0.9 米,中学为 1~1.1 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 1.2 米。(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五)教室照明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 150LX 和 200LX,照度分布均匀。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2.教室照明应配备 40 瓦荧光灯 9 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 1.7-1.9 米 。3. 黑板照明应设 2 盏 40 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六)教室微小气候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四、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一)学生宿舍1.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2.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 3.0 平方米。3.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4.宿舍应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5.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1舍不超过 30 米,并应设有路灯。(二)学校集体食堂1.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2.食堂应距污染源 25 米以上。3.食堂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4.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 8 平方米;墙壁应有 1.5 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装修的墙裙;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装修;配备有足够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