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增容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电力增容改造项目工程地点:承包范围:预算报价书【详见附件(2)】所列项目承包方式:总价包干工期:二日历/天
(以正式开工日期为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合同价款:人民币:—元;(大写:叁万捌仟玖佰陆拾肆元伍角贰分)
价款及结算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
第二条、甲方工作开工前二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指派—(电话)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负责配合乙方协调大厦管理方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因除乙方以外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过程延误,工期顺延
第三条、乙方工作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
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但有证据证明甲方故意拖延移交工作的,乙方得以免责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