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合同纠纷案例年月,原告海林公司与被告晓星公司协商买卖聚酯切片期间,收到晓星公司传真来的购销格式合同要约文本正背两面。月日,双方经协商全都后在格式合同的正面签字。合同商定:买方海林公司卖方晓星公司;买卖货物聚酯切片吨;单价每吨美元;装运期年月日前;付款方式是通过开立以韩国晓星公司为受益人按提单日期第天付款的不行撤销远期信用证支付;该信用证不迟于月日开出;如买方迟至月日未能将信用证电报影印件传给卖方,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交易并保留向买方索赔合同金额%的权利;卖方迟至月日仍未发货,则买方保留向卖方索赔合同金额%的权利。该格式合同的正面内容中未表明背面条款是否作为合同不行分割的一部分,双方当事人也未能就背面条款达成全都看法,故背面的仲裁条款不包括在合同中。月日,双方又达成修改协议,将货物价格由每吨美元修改为厦门美元,付款日期由按提单日起第天付款改为第天付款。年月日,原告海林公司向香港新华银行提出信用证转让申第2页共4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请,申请将其下家买方华榕公司依据与海林公司的合同商定,由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开出以海林公司为第一受益人自提单日起第天付款的不行撤销远期信用证,转让给南韩晓星公司。海林公司将这一转让用传真通知了晓星公司驻广州办事处。同日,该办事处表示拒绝接受转让的不行撤销信用证,要求海林公司亲自独立开证。月日后,双方多次传真往来,晓星公司坚持不接受转让的信用证;而海林公司则认为转让信用证没有违反合同商定和国际贸易惯例,并于月日通过香港新华银行和汉城银行办理了向韩国晓星公司的信用证转让手续。月日,晓星公司驻广州办事处又发来传真,仍表示拒绝接受海林公司转让的信用证,并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月日,晓星公司未按合同商定履行交货义务,并于月日告知海林公司,其已于月日通知汉城银行拒绝了香港新华银行的转证,信用证已经退回。月日,因海林公司没有向华榕公司履行交货义务,华榕公司向海林公司提出索赔要求。月日,海林公司与华榕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海林公司根据商定于月日向华榕公第3页共4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司支付了违约赔偿人民币.万元。另查明:原告海林公司用于支付信用证转让手续费邮政电报费等合计.港元,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万元。案例思索题:海林公司与晓星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是哪家公司违反了协议?违反了哪些商定?我国的合同法对违反合同后应担当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案例点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原告海林公司与被告晓星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符合国际贸易惯例和一般买卖习惯的,应为有效合同。海林公司履行了开证义务,其开证行为并不违反合同的商定和国际贸易惯例,晓星公司拒绝接受该信用证并宣布解除合同,拒绝发货,其行为违反了涉外合同法第十六条关于“合同依法成马上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商定的义第4页共4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务,任何一方不应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规定,实属违约。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晓星公司对因其过错导致海林公司患病的支付违约赔偿金转让手续费律师费等损失应负赔偿责任。海林公司在要求晓星公司担当赔偿责任后,还要求晓星公司根据合同商定担当违约责任,给其支付违约金美元。因晓星公司担当的赔偿责任已大于双方商定的违约金,故海林公司的这一主见违反涉外合同法其次十条其次款的规定,不予支持。由于晓星公司已单方宣布解除合同,且海林公司也不恳求连续履行合同,故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当终止。晓星公司提出的反诉于法无据,应予驳回。据此,广州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