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2012——2722合同编号:CCFY----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服务合同(试行版)餐饮服务单位(甲方):收运服务企业(乙方):使用说明1
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企业(简称收运服务企业)与餐饮服务单位之间的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服务
本合同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
对于未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x,以示删除
双方可在本合同第九条其他约定处约定餐厨废弃油脂的价格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有关名词、术语解释:(1)餐饮服务单位(甲方):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食堂、餐厅
(2)收运服务企业(乙方:是指取得《北京市从事生活垃圾(餐厨废弃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并获得区县辖区内特许经营服务权的企业
(3)收集运输:是指收运服务企业将餐厨废弃油脂收集并运送到符合规定的处理设施的过程
(4)餐厨废弃油脂: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食堂、餐厅等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煎炸食品后废弃的油脂、经油水分离设施设备收集的废油脂
(5)合同编号:由收运服务企业(乙方)负责编号
合同编号共分五部分,具体编码规则为:第一部分CCFY“”(餐厨废油的首字母大写);第二部分为餐饮服务单位(甲方)所在地区和街道代码(如:东华门街道办事处代码为110101001);第三部分为合同生效年月(如合同2011年12月生效,编为201112);第四部分为合同截止日期(如合同2012年11月到期,编为201211);第五部分为顺序代码(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顺序号,编号从00001—9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