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食品安全基础知识页脚内容1出国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公司境外工作人员的管理,调动境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单位派出境外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和承包项目连续作业三个月以上的劳务人员
第二章工资管理制度第三条境外工作人员实行境内工资和境外津贴工资管理制度
第四条境内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第五条境外津贴包括地区津贴和工作津贴(详见附表1
地区津贴由公司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工作津贴按照岗位工作责任大小和技术难易程度确定
鉴于境外项目岗位设置差异较大,在使用本标准时,对未列入的岗位,可按照相当或相近的岗位确定
享受境外津贴的外派劳务人员,在国内期间按出勤天数享受公司工资标准
第六条境外工作人员在境外工作期间因公派谴到其它国家、回国或结束工作归国时,停发境外津贴
当月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第七条境外工作人员的津贴,按其在境外所从事的岗位或所担任的职务确定
职务调整或岗位调整变动后,从变动当日起其津贴随之相应变动
第八条根据境外生产经营特点,对境外工作人员不实行加班工资制度,但在境外工作期间,常驻生产现场的工作人员在中国法定节日内仍需坚持工作的,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计算津贴的日历天数按每月30天计算
第九条境外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实行夜班津贴制度
凡连续生产或工作需要连续工作至23:00以后的人员,由境外单位提供免费餐,夜餐标准由境外单位的主管确定
第十条建立施工现场食堂伙食补贴
由境外单位根据施工现场编制用工人数及核定的伙食补贴标准,定期向食堂核拨伙食补贴费用
该项费用只能用于现场工作人员的伙食补贴,集中使用,不得分给个人,由境外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境外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回国,停发津贴;因私回国期间,停发津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第十二条工资支付1
境外工作人员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