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服务经济发展意见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对地方经济的支持作用,调动全县金融机构增加投入的积极性,掌握和评价各金融机构对全县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评价激励意见。本意见所称“金融机构”是指行政区域内的经营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工商银行××县支行、农业银行××县支行、中国银行××县支行、农业发展银行××县支行、县农村信用联社一、考核内容对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服务地方的考核,采取分类进行、量化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综合评价、激励约束”的原则。主要考核指标1.年度新增存贷款比率2.月平均贷款余额3.累放贷款的市场份额4.年度贷款累计投放额5.年末各项存贷款余额的存贷比6.不良贷款占比下降指标7.对重大项目支持帮扶力度二、考核方法根据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完成情况,采用量化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各金融机构的实际得分,进行综合评价。(一)得分计算方法根据各金融机构本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与考核基数相比,按相应比例计算得分。具体得分计算方法如下:1.年度新增存贷款比率(15分)考核基数:该金融机构当年新增存款余额的60%计算方法:年度新增存贷款比率=本年度年末各项贷款余额-上年度年末各项贷款余额+新核销贷款-新增区域外贷款/年度新增存款绝对额分值计算。当年新增贷款绝对额与年末新增存款之比,达第1页共3页到考核基数60%的得15分,每增长2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15分;每减少2个百分点减1分,最高减15分。2.月平均贷款余额(20分)考核基数:该金融机构20XX**年末各项贷款余额分值计算。本年度每月末各项贷款余额(包括新核销贷款)与上年未贷款余额基数相比,达到考核基数的得20分,每增长1%加1分,最高加20分;每减少1%减1分,最高减20分。年未将12个月的得分相加后除以12个月为该金融机构该项全年得分。3.累放贷款的市场份额(15分)考核基数。该金融机构当年累放贷款占全辖累放贷款份额。分值计算。本年度贷款累计投放额+新核销贷款-新增区域外贷款/全辖内贷款累计投放额乘以该项分值为本单位该项得分。4.年度贷款累计投放额(10分)考核基数。20XX**年度贷款累计投放额。分值计算。本年度贷款累计投放额与基数相比,达到考核基数的得10分,每增长1%加1分,最高加10分;每减少1%减1分,最高减10分。5.年末存贷比率(20分)考核基数。年末各项存贷款余额的存贷比为60%。分值计算。本年度年末各项存贷款余额的存贷比与考核基数相比,达到考核基数的得20分,每减少2个百分点减1分,最高减20分。6.不良贷款占比下降指标(15分)考核基数。20XX**年末不良贷款占比。分值计算。年末不良贷款占比与考核基数持平得15分,每下降2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10分;增加2个百分点减1分,最高减10分。7.对重大项目支持帮扶力度(5分)分值计算。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全县经济、项目建设,不断加强银企关系,年末,根据各金融机构对全县重大项目的帮扶、第2页共3页争跑力度和效果确定得分,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二)评价分类根据各金融机构的综合得分,将考核结果分为三类。各项考核结果相应得分分别为:“一类”为100分以上;“二类”为70-99分;“三类”为69分以下。三、激励机制1.对“一类”的金融机构,在当年行风评议中可列入优秀档次评选资格,并推荐为为全县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表彰奖励对象。年底由县委、县政府向上级金融机构通报反馈考核情况。2.对“三类”的金融机构,取消当年行风评议、民主评议优秀档次评选资格,其它评比不得进入优秀档次。3.为尽快处置不良资产,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核销呆帐贷款的争跑力度,在办理前期手续中,涉及县内各部门的各项收费,要按最低标准收取。对个别数额大,对全县经济影响大的贷款的核销,经县政府认定,有关部门不收费,县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重点解决。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