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上海卷)数学科目考试说明一、考试性质、目的和对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数学科目全国统一考试(上海卷)是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提供依据的选拔性考试
选拔性考试是高利害考试,考试结果应该具有高信度,考试结果的解释和使用应该具有高效度
考试命题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立德树人,有利于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考试对象是符合2018年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考试目标依据《上海市中小学数学课程标准(试行稿)》及其调整意见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结合中学教学实际,本考试旨在考查考生的数学素养,包括数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逻辑推理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数学应用与探宄能力
数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1
1理解或掌握初等数学中有关数与运算、方程与代数、函数与分析、数据整理与概率统计、图形与几何的基础知识
1,2理解集合、对应、函数、算法、数学建模、极限、概率、统计、化归、数形结合、分类讨论、分解与组合等基本数学思想;掌握比较、分析、类比、归纳、坐标法、参数法、逻辑划分、等价转换等基本数学方法
3能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步骤进行计算、作图和推理;掌握数学阅读、表达以及文字语言、图形语言、符号语言之间进行转换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函数型计算器进行有关计算
逻辑推理能力II
1能正确判断因果关系
2会进行演绎、归纳和类比推理,并能正确而简明地表述推理过程
运算能力III
1能根据要求处理、解释数据
2能根据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
空丨司想象能^3IV
1正确地分析图形中的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
2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和变形
数学应用与探究能力V
1能运用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数学思想方法和适当的解题策略,解决有关数学问题
2能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解决有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