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序号项目名称权种类别责任事项责任单位1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和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行政处罚1
立案: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停止侵害;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予以立案
调查: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符合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力,同时应当保守相关隐私
审查: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告知: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决定: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
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行政复议及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送达:直接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的期限依法执行
执行: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到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乡镇2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行政处罚1
立案: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予以立案
调查: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符合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力,同时应当保守相关隐私
审查: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告知: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决定: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
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