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X人口字〔201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生育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发放办法》、《山东省管理办法》(鲁计育统字〔2002〕4号)和《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试行)》(鲁人口发〔2011〕9号),强化基层人口计划管理,切实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生育证》审批发放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为符合条件对象办理生育证件各级要严格落实《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1—(试行)》(鲁人口发〔2011〕9号)有关要求,落实首问负责制,凡应属本单位管理的育龄对象,提出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的,县、乡人口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条款及时为生育对象发放生育证件;对不应本单位办理的,要向育龄对象解释清楚,并积极为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协调相关县、乡为其办理手续
要坚决杜绝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生育证》过程中乱收费、搭车收费、强行提供有偿服务以及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县、乡两级要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生育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领导,教育广大基层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树立大局观念,真正为群众搞好服务,树立人口计生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今后市里将把《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生育证》发放工作纳入平时工作监控范围,凡涉及生育证件办理等方面问题,有群众举报或省人口计生委备案并反馈至我市的,市里将直接责成有关单位办理,相关责任单位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或拖延工作时限,在两个工作周内仍未办理的,市里将予以通报,并纳入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行个案扣分
三、切实加强生育计划管理,落实各项监管措施1、进一步做好对持证人员信息的核查